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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民政部党组关于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

时间:05-10-20 11:24:08 作者: 来源:中国捐助 浏览:
    中共中央、国务院:
    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转发〈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〉的通知》(厅字〔2001〕33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下发以来,各级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,民政部门精心组织,有关部门密切配合,各党政军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城市居民踊跃参与,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捐助活动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    ——建立了经常性社会捐助渠道。各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小城市已建成社会捐助接收站237个,在各城市社区居委会设立了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点,接收捐助网络初步建立,基本能够满足居民随时捐助的需要。确立了8省4市对口支援中西部10省(区)的省际援助方案,具体是:北京支援内蒙、江西,天津支援甘肃,上海支援江西、云南,江苏支援陕西,浙江支援四川,山东支援新疆,广东支援广西,福建支援宁夏,深圳、青岛、大连、宁波市支援贵州。各省内部也结合实际确定了地区间的对口援助方案。
    ——募集了大量捐助款物,有效支持了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。从去年10月至12月中旬,募集捐助款2.49亿元,捐助衣被5284.9万件,其它捐助物资折款1.73亿元,得到帮助的困难群众达到2601.7万人(次)。使困难群众深深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,增强了战胜灾害和贫困的信心。中南海社会捐助接收点的捐助款物使革命老区江西吉安市24.6万余名城乡困难群众以及14所福利院、光荣院和敬老院得到援助,井冈山市茅坪乡马源村的特困村民黄素珍接到捐款和衣物时,满含热泪激动地说:“中央领导不仅每天要操心国家大事,而且还时刻惦记我们老区人民,给我们送衣送被,给了我们生活、生产上极大帮助,共产党的恩情比山高,我们一定会以勤劳致富的实际行动来报答党中央,报答江总书记。”
    总结前一时期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,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:
    ——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。江泽民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南海设立社会捐助工作点,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同志带头捐款捐物,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干部职工踊跃捐助,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,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的捐助热情,有力地推动了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的深入开展。
    ——各级党委、政府切实加强领导。各地普遍设立了经常性捐助工作领导小组,指导协调捐助工作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确保了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深入开展。北京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江苏、安徽、湖南、广西、陕西等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党委、政府办公厅设立了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,北京、河北、辽宁、江苏、山东、湖南等省(直辖市)省委、省人大、省政府、省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到现场捐助。
    ——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、点,健全服务网络,为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创造了基本条件。各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小城市,确定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点的布局和管理方式,积极筹建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、点。目前全国大部分地级市建立了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,并具备了一定的仓储设施。其中北京、天津、辽宁、江苏、广东等省(直辖市)所有地级市(区)和有条件的县级市都建立了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。
    ——健全制度,规范运作,狠抓经常性社会捐助款物的管理和发放工作。为切实管好、用好捐助款物,我部在全国建立了经常性社会捐助公示制度,明确了经常性社会捐助的公示内容、公示方式、公示时间和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。各地还结合实际制定了捐助活动组织发动、款物接收、监督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。受援地区的各级民政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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