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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08年一季度低保金发放的通知

时间:08-01-22 09:50:03 作者:任宝宝 来源:信息中心 浏览:
各县(市、区)低保中心:

按照市局统一布署,新完善的城市低保系统经过软件升级、数据移植和批量调标后,一季度网上审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。为及时做好低保金的发放,进一步巩固好此次业务软件的建设成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、各县(市、区)民政局,要使用系统自动生成的相应报表,按照本次批量提标的结果,不折不扣地于1月25日前发放低保金。并结合网上审批的工作经验,尽快出台相关规定,取消手工操作,使低保审批工作更加公开、透明。从08年开始,信息中心按季度更新外网网站低保待遇数据库,方便低保户进行查询,扩大低保户的知情权和参与权,以此约束或杜绝基层在低保审批待遇中不合规行为及作法。

2、各县(市、区)低保中心,要在3月10日前将退伍兵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业务数据全部录入系统,确保全市第二季度城市低保网上审批工作顺利开展,并最终实现报表工作全程“数字化”。

3、各县(市、区)要安排街办、社区在春节前,进行新系统的登陆测试工作(不进行业务审批),如存在页面显示不正常等问题,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。并通知基层单位,2008年第二季度低保网上审批工作从3月1日正式开始,4月15日结束。今后,每季度审批工作均在首月15日前完成。

 

太原市民政信息中心
二○○八年一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