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一条和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二OO六年度全市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将于三月一日起正式启动。
本次年检具有以下几个的特点:1、公开透明。在下发的年检通知上附了《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》(民社发[1996]10号和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》(民政部令第27号),将年检时间,年检程序,年检内容,年检时所需材料,年检标准等情况全部告知,方便参加年检的民间组织对照“办法”参加年检。2、方便群众。将年检通知、年检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放在了太原市民政信息网上,参加年检的民间组织可直接从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和资料,减少办事群众领取表格资料的环节。3、集中办理。根据市政府年检进入政务大厅统一办理的要求,本年度的年检在太原市政务大厅二楼集中办理,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便于群众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