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针对液化气等物价上涨对城市低保户发放生活补助金
时间:07-12-04 09:59:04 作者: 来源:低保中心 浏览:
针对液化气等物价上涨对城市低保家庭带来的影响,确保城市低保对象生活水平不降低,根据晋财社[2007]145号文件精神,我市决定从2007年11月起对城市低保对象增发2个月的生活补贴,具体发放办法为每户每月12元。市低保中心要求各县(市、区)低保中心密切配合,加快资金发放进度,减少中间环节,保障补助资金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。这是今年物价上涨以来,我市第三次对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物价上涨补贴,充分体现了省市政府对城市低保对象的关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