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真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、关于安置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严格执行安置法规;负责全市退役士兵、转业士官、复原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;分解安置计划,及时申报、下达和调剂全市的安置指标;负责退役士兵安置资格的审查和档案管理;起草编发有关文件;编制经费预算,报送各类报表;认真做好退伍军人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,岗前技能培训工作;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;指导并组织实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;依法维护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;指导各县(市、区)退役士兵安置工作。 咨询电话:4250312 办公地址:半坡西街26号403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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